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是校
学生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共有管理人员 3 名, 全面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同时还担当就业指导、党支部和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几年来,学生处在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以 “ 思路定位时代性、思路动作整合性、思路理念超前性和思想对策针对性
” 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青年学生工作的运行机制。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提高青年队伍素质。在
“ 创建全国一流电力学校 ” 、 “ 创建文明校园 ” 和 “ 双文明单位 ” 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校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当前所承担的主要职责为: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日常思想教育、思想状况调研、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的教学、指导和专题讲座的组织工作。
三、学生管理工作
1 、负责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及管理工作;
2 、指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3 、组织开展大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组织学生早操、晚自习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4 、指导学生组织参与学校相关管理及开展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和自律活动;
5 、负责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量化考核工作;
四、学生奖惩工作
1 、组织开展学校设定的奖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
2 、负责对违反校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
3 、负责对符合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缓交学费申请进行初步审定及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及勤工助学工作
1 、 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建立贫困生档案工作;
2 、 组织对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3 、负责安排勤工助学岗、发放生活补贴、对特困生或学生家庭及个人发生意外的调查补助工作;
4 、负责发放医疗补助;
六、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1 、负责学生档案的接收及在校期间的管理工作;
2 、负责毕业生档案的资料收集整理及发送工作;
3 、负责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 、组织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及日常指导、咨询工作;
2 、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对外宣传及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的收集及发布工作;
3 、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审批、就业手续及派遣报到证的办理;
4 、负责与用人单位沟通联系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工作;

联系电话:( 0531 ) 82999261 82999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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