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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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5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师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改革成果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2019)8号)、《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鲁教职发(2018)1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进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电网人资(2019)4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专业建设项目含资源建设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两大类,具体包括高水平专业群、专业教学资源库、课程教材、人才培养基地、教学团队的建设和教师学生竞赛等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成果为专业建设项目所形成的,经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学校的专项机构认定并予以正式表彰的各项成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及学校组织的各类专业建设项目,其中,参加系统外评比表彰的,须履行学校相关决策程序,并经学校领导审批同意。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教务管理中心(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教务管理中心”)是专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专业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提前组织专业项目筹备,做好资源协调,按照要求组织申报;负责组织项目承担部门编制费用预算明细,分别纳入学校预算,属于预算外费用的,履行预算外费用审批流程后纳入预算;负责过程监督和指导,并根据专业项目完成情况提出奖励与考核意见,做好优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跟踪落实上级补助(奖励)资金的到位以及使用(发放)情况。

第六条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专业项目成果奖励审核和实施。

第七条  财务资产部负责专业项目经费总体管理。

第八条  网络大学运管中心负责根据专业项目要求,协助进行网络资源开发、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

第九条  各相关部门根据专业分工和学校安排,负责专业项目的申报、实施、过程管理和成果总结。

第三章  资源建设类项目管理

第十条  资源建设类项目包括专业品牌建设、课程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项目。

第十一条  专业品牌建设项目包括省(部)级及以上的高水平专业(群)、专业教学资源库、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业标准开发等。

第十二条  课程教材建设项目包括省(部)级及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规划教材或精品教材等。

第十三条  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级“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以及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第十四条  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包括省(部)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政府部门财政支持的实训实习基地、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基地等。

第十五条  教务管理中心根据往年项目申报时间和要求,提前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申报准备;待上级或学校通知发文后,依据要求和专业分工,组织相关部门申报建设项目,并按照组织单位、业务内容、资金来源等因素,规范成本列支渠道。

第十六条  各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建项目团队,可根据情况由教务管理中心协同组建跨部门团队,并依据项目内容侧重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第十七条  项目团队根据分工编制申报书,准备建设方案或支撑材料,经牵头部门审核后提交教务管理中心汇总。

第十八条  教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出具评审意见,确定推荐名单。

第十九条  相关部门组织申报团队按照评审意见对推荐项目进行完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上报,包括录入相应的平台系统,寄送纸质版申报书、建设方案或支撑材料等。

第二十条  项目经上级部门审核立项后,依据正式通知要求开展建设工作。

第二十一条  教务管理中心依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中期检查,按合格和不合格两等拟定中期检查结论,并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  在项目实施期满后,接受上级部门验收前,教务管理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预验收,并组织进一步优化完善,做好正式验收准备。

第四章  竞赛类项目管理

 第二十三条  竞赛类项目包括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学生技能竞赛和承办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等。

第二十四条  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是指省(部)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

第二十五条  学生技能竞赛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

第二十六条  承办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是指成功申报并举办省(部)级及以上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第二十七条  教务管理中心根据往年教学能力比赛时间和要求,提前组织各专业系部做好准备;待通知发文后,组织各系部申报教师教学能力比赛项目。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系部按照要求,提前组建参赛教师团队,优化编制教案和课程标准,落实视频拍摄所需人员、场地和设备准备,组织编制教学实施报告

第二十九条  教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确定向上级推荐名单。

第三十条  相关专业系部按照评审意见对向上级推荐项目进行完善,做好正式比赛的各项准备。

第三十一条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参照《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承办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具体参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激励与考核

第三十三条  对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建设项目并获得立项的,国家级每项加3分,省部级每项加1-2分。

第三十四条  获得国家级荣誉、奖励或认定的,按照获奖等级,每项加4-6分;获得省部级荣誉、奖励或认定的,按照获奖等级,每项加1-3分。

第三十五条  因主观原因未按计划数量申报、申报材料未通过立项审核的项目,纳入部门负责人月度综合事项考评因主观原因立项后未通过中期检查或实施期满后未通过验收的,按照立项时加分值的两倍予以扣减。

第三十六条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足额发放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拨付的专项奖励资金;对获奖项目团队或个人,经学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纳入院长奖励基金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

第六章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专业建设成果考核标准

项目考核标准

奖励标准扣罚标准
1.专业品牌建设1.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1.项目中期检查或项目验收不合格,扣减立项时两倍加分值,不再发放专项奖励基金。                                                          
2.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在年度先优评比、岗级晋升等方面不予或暂缓考虑。
2.作为主持单位申报国家级、省(部)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
3.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现代学徒制、“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等试点;
4.主持开发国家级、省(部)级专业标准。
以上项目立项,国家级每项加3分,省部级每项加1-2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立项累计加分;通过验收或获得认定,国家级每项加4-6分,省部级每项加1-3分,发放专项奖励基金。
2.课程教材建设1.作为主持单位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项目中期检查或项目验收不合格,扣减立项时两倍加分值,不再发放专项奖励基金。                                                        
2.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在年度先优评比、岗级晋升等方面不予或暂缓考虑。
2.申报为国家在线开放课程项目;
3.编著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
4.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精品教材。
以上项目立项,国家级每项加3分,省部级每项加1-2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立项累计加分;通过验收或获得认定,国家级每项加4-6分,省部级每项加1-3分,发放专项奖励基金。
3.人才培养基地建设1.申报国家级、省(部)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承担各级实训实习基地项目建设,由于主观原因未按期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造成较坏影响或严重影响教学的:
1.扣减立项时两倍加分值,不再发放专项奖励基金。
2.项目负责人在年度先优评比、岗级晋升等方面不予或暂缓考虑。
2.申报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财政支持的实训实习基地建设项目;
3.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训实习基地或教学基地。
4.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基地。
以上项目立项,国家级每项加3分,省部级每项加1-2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立项累计加分;通过验收或获得认定,国家级每项加4-6分,省部级每项加1-3分,发放专项奖励基金。
4.教学团队建设1.评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存在弄虚作假、被上级单位通报等违规违纪现象,给学校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1.不再发放专项奖励基金。
2.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获得国家级“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3.选评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4.获得国家级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等称号;
5.获得省(部)级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等称号;
获得认定,国家级每项加4-6分,省部级每项加1-3分,发放专项奖励基金。
5.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在全国或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在比赛过程中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1.不再发放专项奖励基金。
2.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获得奖项,国家级每项加4-6分,省部级每项加1-3分,发放专项奖励基金。

6.学生技能竞赛1.指导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奖。1.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各种竞赛项目,违反有关纪律并造成较坏影响或指导学生技能竞赛项目,未按计划认真完成工作并造成较坏影响的,不再发放专项奖励基金,并按照学校学生竞赛管理办法处理。
2.因主观原因,承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不力,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不再发放专项奖励基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指导学生参加其他国家级竞赛并获奖。
3.指导学生参加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奖。
4.申报并承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获得奖项或成功承办竞赛,国家级每项加4-6分,省部级每项加1-3分,发放专项奖励基金。


   

1.高水平专业(群):根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高水平专业(群)是定位准确,能够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拥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师资队伍优良,教学资源丰富,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科技研发应用的专业或专业集群。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每五年为一个申报周期。

2.专业教学资源库:专业教学资源库涵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线上线下全口径教学资源,定位于“能学、辅教”,服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遵循“一体化设计、结构化课程、颗粒化资源”的建构逻辑。具有专业优势的职业院校,可根据教育部制定的资源库建设基本要求,汇聚优质学校和业内有影响的企业组建项目团队,自主建设资源库。省级教育部门一般每年审批建设一批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资源库项目或备选项目。教育部统筹考虑,从符合条件的推荐项目中按照既定程序遴选国家级资源库项目,被列入备选资源库的项目次年可免于省级部门推荐直接参加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遴选。

3.现代学徒制试点:现代学徒制试点是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而建立的试点机制,旨在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制度改革,特别是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校主导向校企双主体育人过渡。每年省级教育部门组织试点申报,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

4.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三全育人”是指“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根据层面的不同划为综合改革试点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综合改革试点院(系)三种类型,主要以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为基础,全面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推动全体教职员工把工作的重音和目标落在育人成效上,推动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报由省级部门遴选后向国家推荐,立项后建设周期为两年。

5.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与建设、课程体系与改革、课堂教学与实践、学校管理与制度、校企合作与创新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从理顺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分类指导推进、数据系统系统支撑、试点专业诊改等五个方面着手,查找不足,进而改进提升。试点工作为期三年。

6.“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子项之一,计划支持100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100名左右;申报人员应符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学质量突出等基本要求。

7.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家为广泛宣传和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2018年首批遴选20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旨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领师资队伍建设方向、提高师资队伍专业素质,大力推进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8.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大赛重点考察教学团队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评价目标达成、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教学团队选取某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符合要求的教学任务作为参赛作品,教学内容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和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有关要求。评审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省级大赛每年举行一次,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大赛。

9.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突出课程资源建设、自主化学习平台建设和面向学生、教师、社会免费开放共享的实际应用情况。一般是先立项、后验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使用,并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要求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10.在线开放课程:在线开放课程也被称为慕课,是把以视频为主且具有交互功能的网络课程发布到互联网上,供全球学员学习。其突出特点是以小段视频为主传授教学内容,以即时测试与反馈促进学员学习,并基于大数据分析促进教师和学生改进教与学。每年教育部都会认定一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11.规划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是国家教育部主导的五年规划教材,从时间上分有十二五规划教材、十三五规划教材等,从学科上分类有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等。

12.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指模拟企业生产任务流程的校内实训基地,融企业生产和实训教学为一体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还可以进行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教材和师资队伍培养等工作。

13.“双师型”教师培养实训基地:基地一般采用“学校+企业”模式,学校作为牵头单位和基地主体,吸纳校企深度合作企业参加的方式。在基地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过程中,学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教师提升教育教学理论。提高专业技术素质、提高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培训任务。

1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教育部发起的,联合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地方共同举办的一项全国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大赛作为我国职业教育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与创新,旨在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的结合。大赛的官方网站是http://www.chinaskills-jsw.org/。

15.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每年举办一次,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的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16.“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地方政府共同主办,国内著名大学,新闻媒体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每两年举办一届。大赛的官方网站是http://www.tiaozhanbei.net/。

17.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同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并列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它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竞赛采取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三级赛制,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赛段进行。

 18.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联合决定自2009年起,每年举办一次的大赛。参赛组分为中职组和高职组。对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东技术能手”称号,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竞赛项目,晋升相应职业资格。对获得省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被授予“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