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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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30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好共青团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扎实推动我校学生评价体系改革创新,按照《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价实施方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立德树人、五育并举”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是共青团组织实施德智体美劳五育人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客观记录、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学生须根据本办法规定,参与并完成第二课堂课程或实践活动评价考核,方可获得第二课堂积分,第二课堂成绩评定结果计入《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成绩单》,并收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养和能力素质的重要评价结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管理中心、学员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团委书记,校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和校区团委书记为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一)第二课堂体系的统筹规划、指导、项目体系建设;

(二)把第二课堂体系建设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整体规划,在师资、经费、场地、服务等方面为“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提供必要支持和资源保障;

(三)监督、考评第二课堂工作执行实施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团青处。

第六条 各校区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组,由校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校区团委书记任副组长,学工处、团青处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一)开展第二课堂体系项目供给、日常运行以及成绩审核、督查和预警工作;

(二)做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宣贯,帮助学生了解相关要求,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

(三)开展毕业生第二课堂积分认定、“第二课堂成绩单”核查、归档等工作。

第七条 校区团委成立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校区团委管辖下的学生会组织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的统计汇总、公示、上传平台以及平台数据维护工作。

第八条 各班级团支部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团支部书记组织实施,小组成员一般由5人组成,主要包括部分班委、团支委成员和非学生干部代表,负责本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情况的统计、审核、公示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 课程设置与项目供给

第九条 第二课堂课程设置“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为导向,11个模块组成,具体包括:

德育课程“思想素质与政治觉悟”“菁英成长履历”“道德修养践行”三个模块;

智育课程:“创新创业能力”“技能培训认证”两个模块;

体育课程:“体能升级训练”“竞技精神体验”两个模块;

美育课程:“艺术素养浸润”“艺术素质拓展”两个模块;

劳育课程:“劳动实践”“社会责任担当”两个模块。

第十条 德育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思想政治品德,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基础,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包括3个模块:

(一)“思想素质与政治觉悟”模块

主要记载:参加党(团)课培训经历;听取党(团)课等讲座或报告会情况;参加校内外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二)“菁英成长履历”模块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校内外团学组织的各种培训经历、各级各类学生干部任职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三)“道德修养践行”模块

主要记载:学生在校日常纪律考评情况。

第十一条 智育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初步科研能力,提升职业素养,促进学生多学科技能养成,营造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包括2个模块:

(一)“创新创业能力”模块

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活动/竞赛及获奖情况;参加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情况及其经历和表现;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取得专利等情况。

(二)“技能培训认证”模块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取得相应资格认证情况。

第十二条 体育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强健体魄、健康生活、健全人格,提升体能素质和自我管理能力,培养意志品质和心理韧性,促进身心素质协调发展。包括2个模块:

(一)“体能升级训练”模块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类体能提升课程学习、讲座论坛以及中长期训练的经历。

(二)“竞技精神体验”模块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或综合性运动会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第十三条 美育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发现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和科学美,在认识美、体验美和感受美的基础上,提升个体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包括2个模块:

(一)“艺术素养浸润”模块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类有助于提升艺术或美学素养的课程学习、讲座论坛以及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经历。

(二)“艺术素质拓展”模块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类艺术类竞赛、展演等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第十四条 劳育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劳动价值取向,提高劳动技能水平,改善劳动精神面貌,促进实践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养成,激励学生勇担社会责任。包括2个模块:

(一)“劳动实践”模块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校内劳动教育实践的经历及考核成绩。

(二)“社会责任担当”模块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校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和“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劳动竞赛及其它实践类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第十五条 第二课堂各课程模块供给项目分为:专业类、管理类和自主类。其中,专业类以各专业系部为供给主体,管理类以学校(校区)团委为供给主体,自主类以学生社团组织为供给主体。学校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独立供给或联合供给第二课堂项目。

第十六条 各类项目供给主体应主动创造条件,通过优化项目供给,切实提升第二课堂课程品质,满足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修读积分的需求。学生根据第二课堂的教育要求,结合自己的专业、能力、特长、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参加相应的第二课堂课程,取得相应积分。

第四章 积分管理与成绩评价

第十七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采用累计积分式管理方式。学生每学期第二课堂所得积分=基准积分+活动积分。

第十八条 “基准积分”即“道德修养践行”模块,满分20分,为扣分项,作为学生党团员发展和各类先优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活动积分”指学生参加五育课程各模块活动所获积分。每学期德智体美劳五育所获积分上限分别为20分、20分、15分、15分、10分(合计80分),超过上限按上限积分计算。

第二十条 第二课堂成绩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占20%,“良好”比例占60%,“合格”比例占20%。学期总积分低于30分的,评价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和各类先优评比。

第二十一条 个人学期总成绩=第一课堂平均成绩*0.8+第二课程成绩*0.2。

第五章  评定程序

第二十二条 第二课堂积分评定通过学校信息化平台组织实施,学生通过“网上电专”APP(以下称“平台”)查看积分评定情况。

第二十三条 第二课堂基准积分评定:

(一)每学期末,辅导员(班主任)根据《第二课堂“基准积分”考核规则》组织班级“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小组对本班级本学期第二课堂基准积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

(二)汇总情况在班级内进行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辅导员(班主任)登录学校信息化平台录入第二课堂基准积分。

第二十四条 第二课堂活动积分来源分为学校统一活动积分、各类团学组织活动积分和个人自主申报积分。

第二十五条 学校统一活动积分评定流程:

(一)活动结束一周内,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工作小组根据活动赋分规则汇总统计参加活动学生名单及积分;

(二)汇总统计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辅导员(班主任)上传平台完成积分认定。

第二十六条 各类团学组织活动积分评定流程:

(一)活动结束一周内,活动主办团学组织根据活动赋分规则汇总统计参加活动学生名单及积分,并提交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提交活动相应负责老师审定;

(二)经负责老师审定后,由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在校区内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由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上传平台完成积分认定。

第二十七条 个人自主申报积分评定流程:

(一)每学期末开展个人积分申请工作,由个人据实提交积分申请和支撑材料;

(二)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工作小组对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赋分建议,审核通过后,报送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

  • 校区团委组织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对各班级个人申报积分汇总后进行集中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由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上传平台完成积分认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共青团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技术学院-山东电专(其他)0024-2024(自管))同时废止。

 

附件:1.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基准积分”考核规则

2.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积分”考核规则

3.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


附件1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

“基准积分”考核规则

道德修养践行模块积分考核标准)

 

学生第二课堂德育评价“道德修养践行”模块积分基准分为20分,每学期最多减20分,由各校区具体执行。

1.发生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一次减10-20分;

2.利用网络等发表不当言论,对学校或者其他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5-10分;

3.组织或者参与群体事件,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组织者一次减5-10分,参与者一次减2.5-5分;

4.因学生个人过错顶撞教职员工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5-10分;

5.参加宗教活动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5-10分;

6.考试作弊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5-10分;

7.违反学术纪律进行文字抄袭或者冒名顶替,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5-10分;

8.辱骂他人、打架斗殴的,视情节轻重,组织者一次减5-10分,参与者一次减2.5-5分;

9.盗窃财物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5-10分;

10.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5-10分;

11.在校园内赌博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5-20分;

12.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2-6分;

13.饮酒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2-6分;

14.在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2-6分;

15.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2-6分;

16.在校园内非吸烟场所吸烟的,一次减1分,未成年学生吸烟的,一次减1分;

17.无故旷课或者不参加集体活动的,每课时(次)减1分;

18.向楼下抛物、倒水,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0.4-2分;

19.在公寓内私拉乱扯电源电线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0.2-1分;

20.不按时就寝,经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0.2-1分;

21.在公寓内留宿他人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0.2-1分;

22.上课或者集体活动迟到的,一次减0.4分;

23.不遵守课堂或者集体活动秩序的,一次减0.4分;

24.在校园内随意张贴字画、广告的,一次减0.4分;

25.公寓标准化执行不到位的,公寓房间内全体成员一次每人减0.2分;

26.擅自调换床位的,调换双方一次减0.2分;

27.存在“长流水”现象的,病一次减0.2分;存在“长明灯”现象的,公寓房间内全体成员一次每人减0.2分;夜间22:30后未熄灯的,公寓房间内全体成员一次每人减0.2分;

28.学生请事假的,每课时扣0.1分。学生请病假的,每课时扣0.05分,因病确需请假离校治疗的,此项扣分不超过4分/每学期。

29.在学工人员调查违规违纪行为时,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偏袒等不良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减2-6分;

30.学生干部在协助学工人员进行考核时失职的,一次减0.4分;

31.上述考核内容,校区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于上述考核内容外的行为,校区可结合行为影响,酌情进行考核。

 

附件2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积分”考核规则

五育维度

第二课堂

模块

项目类别

积分标准

说明

德育

思想素质与

政治觉悟

党(团)课培训

参加党课、团课及“青马工程”思政教育类专项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获得结业证书的,校级计4积分/项;市级计6积分/项;省级及以上计10分/项。“青年大学习”计0.5分/每月。

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计10分,如缺少活动根据活动具体情况扣分。

参加团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教育活动,计0.2-1分/次。

专题报告

参加国防教育、理想信念、安全法治、形势政策、劳模工匠事迹等专题报告或讲座,计0.2-1分/次。

主题实践活动

参加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爱党爱国、“善小”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计0.2-1分/次。

竞赛奖项

参加演讲、征文、微视频等思想政治教育类竞赛,获得校级奖项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计5、4、3、2分/项;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计8、7、6、5分/项;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14、12、10、9分/项;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计20、18、16、14分/项。集体项目荣获校、市、省、全国级奖项的,负责人分别另计1、2、3、4分/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

 

菁英成长

履历

 

学生会干部

经考核,学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轮值主席计0-9分,主席团成员计0-8分,部长计0-7分,干事计0-6分。多重任职者按最高分计分。

 

班级学生干部

经考核,班长、团支部书记(心理委员)计0-7分,班委、团支委计0-6分。多重任职者按最高分计分。

 

学生社团干部

学生社团负责人根据社团星级评定结果和社长履职情况,经考核,计0-7分。多重任职者按最高分计分。

 

宿舍长、

学习小组组长

经考核,宿舍舍长、学习小组组长等计0-3分。多重任职者按最高分计分。

 

校外社会工作

有团市委、省学联等组织相关工作经历者,视情况每人计1-6分。

 

学生社团

参加学校正式成立的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活动,按照参与度和贡献度计0-3分/学期。

 

先优评比

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全体同学计1分/项,获得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全体团员计1分/项;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计2分/项;文明宿舍计2分/项;入学军训优秀标兵及优秀方队队员计2分/项。获得市级(含)及以上荣誉计1-3分/项。

 

道德修养

践行

日常纪律考评

此为扣分项,满分20分,具体扣分标准参照《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基准积分”考核规则》。

 

智育

创新创业

能力

双创培训

参加学校组织校内外的创新创业培训或讲座,计0.2-1分/次。

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计5分,如缺少活动根据活动具体情况扣分。

活动立项

在创新创业类活动中,校级立项并结题计5分/项;市级项目立项并结题计10分/项;省级以上立项并结题计15分/项。根据项目分工排序依次计分(40%,30%,20%,10%不等)不超过该项总积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立项级别计分。)

 

竞赛奖项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校级奖项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计5、4、3、2分/项;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计8、7、6、5分/项;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计14、12、10、9分/项;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计20、18、16、14分/项。集体项目荣获校、市、省、全国级奖项的,负责人分别另计1、2、3、4分/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

 

学生社团

参加学校正式成立的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活动按照参与度和贡献度计1-3分/学期。

 

专著、论文、发明专利

出版专著为第一作者的计20分/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为第一作者的计20分/篇,公开出版期刊发表论文为第一作者的计10分/篇;发明专利第一专利人的计10分/个,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计5分/个。协助完成人(排名第2、3)按50%、30%比例计分;参与完成人(排名第4及以后)按20%比例划分三个层次分别计分。

 

技能培训

认证

技能培训

参加校内外组织的技术技能类、学术类培训或讲座,计1分/次。

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各项活动计5分,如缺少活动根据活动具体情况扣分。

语言技能

通过国家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甲等以上计3分;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计5分;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计8分。

 

计算机技能

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计5分。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计8分。

 

职业技能证书

参加国家认可的各类专业技能、职业资格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计5分/项,其他专业的计1-3分/项。

 

活动立项

在职业技能类活动中,校级立项并结题计5分/项;市级项目立项并结题计10分/项;省级以上立项并结题计15分/项。根据项目分工排序依次计分(40%,30%,20%,10%不等)不超过该项总积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立项级别计分)。

 

竞赛奖项

参加职业技能类竞赛,获得校级个人奖项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计5、4、3、2分/项;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计8、7、6、5分/项;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14、12、10、9分/项;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人分别计20、18、16、14分/项。负责人分别另计1、2、3、4分/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

 

体育

体能升级

训练

课程讲座

参加校内外适合自己且有益于体能提升的各类课程学习、讲座论坛的,提供活动通知及参与证明。查看举办课程讲座单位资质,正规、主流的认可学习成果,给予0.2-1分/次。

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计7分,如缺少活动根据活动具体情况扣分。

中长期训练

参加校内组织的适合自己且有益于体能提升的各类中长期体能训练,不间断完成一个周期计1分。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判断训练成果及周期并进行具体计分。

学生社团

参加学校正式成立的文化体育类学生社团活动按照参与度和贡献度计0-3分/学期。

 

新生军训

全过程完成军训任务,计2分;见习参加军训,计1分;在军训过程中逃避相关训练项目,不计分。

 

竞技精神

体验

竞赛奖项

参加校内外组织的运动会等体育竞赛,参与计1分/项,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计5、4、3、2分/项,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计8、7、6、5分/项,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的分别计14、12、10、9分/项,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计20、18、16、14分/项。集体项目荣获校、市、省、全国级奖项的,负责人分别另计1、2、3、4分/项·人。

 

美育

艺术素养浸润

课程讲座

参加学校组织的认识美、体验美、感受美的各类课程学习、讲座论坛的,计0.2-0.5分/次。校外需提供活动邀请通知及参与证明。

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计7分,如缺少活动根据活动具体情况扣分。

美学实践

参加书画鉴赏、电影赏析、文学艺术等能够体现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和科学美的各类美学活动,并提交作品参展的,计0.2-1分/项。

学生社团

参加学校正式成立的文化体育类学生社团活动按照参与度和贡献度计0-3分/学期。

 

竞赛奖项

参加校内外组织的艺术类竞赛或展演,参与计1分/次,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计4、3、2、1分/项,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计8、7、6、5分/项,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的分别计14、12、10、9分/项,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计20、18、16、14分/项。集体项目荣获校、市、省、全国级奖项的,负责人分别另计1、2、3、4分/项·人。(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

 

劳育

劳动实践

劳动教育

参加劳模工匠事迹、三种精神等专题报告或讲座,征文、演讲等或活动,计1分/次。公益劳动课计3分。

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计6积分,如缺少活动根据活动具体情况扣分。

主题劳动实践

参加公共场所实践、主题劳动活动等实践计1分/每次。

社会责任担当

志愿服务

成为“志愿汇”正式注册志愿者,0.5分;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计0.3分/小时。

 

学生社团

参加学校正式成立的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活动,按照参与度和贡献度计0-3分/学期。

 

社会实践

参加志愿献血计3分;参加寒暑期“三下乡”和“进社区”等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典型案例等,计0-2分/人。

 

竞赛奖项

参加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案例评选、志愿服务大赛等活动,参与计1分/项,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计5、4、3、2分/项,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计8、7、6、5分/项,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的分别计14、12、10、9分/项,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计20、18、16、14分/项。集体项目荣获校、市、省、全国级奖项的,负责人分别另计1、2、3、4分/项·人。(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

 

 

 

附件3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样表)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班级:           

学期/积分

20  ~20  学年

20  ~20  学年

20  ~20  学年

20  ~20  学年

20  ~20  学年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课程模块

德育课程

思想素质与政治觉悟

 

 

 

 

 

 

 

 

 

 

菁英成长履历

 

 

 

 

 

 

 

 

 

 

道德修养践行

 

 

 

 

 

 

 

 

 

 

小计/占比

 

 

 

 

 

 

 

 

 

 

智育课程

创新创业能力

 

 

 

 

 

 

 

 

 

 

技能培训认证

 

 

 

 

 

 

 

 

 

 

小计/占比

 

 

 

 

 

 

 

 

 

 

体育课程

体能升级训练

 

 

 

 

 

 

 

 

 

 

竞技精神体验

 

 

 

 

 

 

 

 

 

 

小计/占比

 

 

 

 

 

 

 

 

 

 

学期/积分

20  ~20  学年

20  ~20  学年

20  ~20  学年

20  ~20  学年

20  ~20  学年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学期

 

课程

模块

美育课程

艺术素养浸润

 

 

 

 

 

 

 

 

 

 

 

艺术素质拓展

 

 

 

 

 

 

 

 

 

 

 

小计/占比

 

 

 

 

 

 

 

 

 

 

 

劳育课程

劳动实践

 

 

 

 

 

 

 

 

 

 

 

社会责任担当

 

 

 

 

 

 

 

 

 

 

 

小计/占比

 

 

 

 

 

 

 

 

 

 

 

成绩

排名

积分合计

 

 

 

 

 

 

 

 

 

 

 

学期成绩

 

 

 

 

 

 

 

 

 

 

 

专业排名

 

 

 

 

 

 

精英成长:

 

技能特长:

 

竞赛荣誉:

 

 

 

校区团委(盖章)

 

 

学校团委(盖章)

 

 

教务管理中心(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