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规范学校招标和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采购”)决策审批程序,加强过程管控,落实责任,保证采购工作依法合规、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对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各成员部门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办公室有关安排及相关职责分工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配合开展公司总部实施的一级集中采购活动; (三)组织审核学校直接组织的二级采购工作方案、技术规范、评审规则、评标细则等采购文件,提请领导小组召开学校二级采购审定会议进行审定; (四)按照采购审定会议决议,组织实施学校二级采购公告发布、开标、评标等采购活动; (五)审核评标(审)委员会组建方案,审核评标(审)报告; (六)提请领导小组召开定标会议,按照会议决议,组织采购结果公示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 (七)协调督办采购过程中的质疑或投诉的处理; (八)指导山东电力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采购工作开展,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采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九)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议会签 第四条 办公室实行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召集会议。办公室成员部门相关负责人、综合服务中心物资处处长(副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项目部门业务人员、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整理会议审核后的相关资料,提交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 (一)工作例会 每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前,召开办公室工作例会。 1.审核学校直接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包括招标公告)及评审规则(包括投标人资格业绩条件、标包划分、评标标准与办法、评分细则及授标原则等)等内容; 2.审核学校直接组织实施采购项目评标报告和评审报告; 3.其他需要工作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 (二)专题会议 根据学校采购工作开展需要,召开专题会议。 1.审核学校采购工作内控流程等重要采购管理文件; 2.审核学校二级采购目录、采购策略库以及集中采购年度批次计划; 3.研究确定供应商绩效评价结果及不良行为处理意见; 4.研究审核集中采购活动评审规则调整及应用等事项; 5.其他需要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 第四章 审核审批流程 第五条 除非必须召开的工作例会或专题会议外,办公室日常事项采取书面流转会签方式进行审核审批。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一)采购文件审批 项目部门编制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组织召开技术规范书审查会,形成技术规范书审查意见,并完成修改。项目负责人在技术规范书封面签字,并逐页小签确认,完成审批后(附件1),报送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及审定的技术规范书,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并召开采购文件审查会,发展策划部、安全实训部、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部门、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及文件审查专家参加,对采购文件(包括招标公告、合同模板等)及评审规则(包括投标人资格业绩条件、标包划分、评标标准与办法、评分细则及授标原则等)进行审查,形成相应记录。提请领导小组召开采购审定会,对采购文件进行审定;填写《采购文件审批单》(附件2),参会各部门会签确认,会议主持人审批后,发布招标公告、发售采购文件。 因其他原因,在采购文件审批、发布后,需新增、修改、撤销采购项目,项目部门填写《采购计划变更审批单》(附件3),按流程完成审批,办公室通知代理机构执行。 (二)非招标方式采购审核 针对不属于国家及公司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采购项目,符合《国家电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可采取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由项目部门填写《非招标方式采购审批单》(附件4),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报办公室审核、备案,经采购审定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三)批准评标(审)委员会及审批推荐评审人员 1.办公室依法提出评标(审)委员会组成建议,由发展策划部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生效,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监督专家现场监督下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2.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工作的项目,确需专业管理部门或项目部门推荐确定专家参与评审的,专业管理部门或项目部门填写《评审人员推荐表》(附件5),并办理审批手续,推荐的专家须是评标专家库内的专家。必须保证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 (四)供应商绩效评价及不良行为处理意见 1.为加强供应商履约服务质量与采购工作的联动,办公室按年度组织开展供应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在采购工作中应用。 2.办公室针对供应商不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解除处罚意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和发展策划部会签,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在采购工作中应用。 (五)评标(审)报告审核 评标(审)委员会提交评标(审)报告,经办公室审核后,提交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 第五章 资料整理归集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专题会议、工作例会有关归档管理文件及材料,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采购过程资料移交,对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按照学校办公室归档要求,进行资料组卷,定期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七条 办公室成员严格遵循招投标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物资从业人员廉洁守则以及和供应商接触廉洁行为“八不准”要求,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八条 办公室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与会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任何与采购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 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采购过程风险分析,完善采购工作机制、法律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采购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范由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XX年第X批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审批单 2.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XX年第X批集中采购采购文件审批单 3.采购计划变更审批单 4.非招标方式采购审批单 5.评审人员推荐表 附件1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XX年第X批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审批单 项目部门:
附件:1.技术规范书(首页签字,逐页小签) 2.技术规范书审查意见 附件2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XX年第X批集中采购采购文件审批单 附件3 注:本审批单一式三份,项目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代理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4 非招标方式采购审批单 注:各类建设工程,固定资产、设备材料采购单项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工程服务、信息通信运维服务、咨询宣传等服务类单项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科技项目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须由校领导审批签字。
附件5 评审人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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