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所【2013】1号公告(中专毕业生鉴定2013.4.6通用工种)
2013-06-08
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鉴定所[2013]第1号
经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所定于4月份举办电工、钳工职业技能鉴定。现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及等级
鉴定工种:电工(电力工程、输变电专业申报)
钳工(动力工程、集控、热自、电厂化学专业申报)
鉴定等级:初级
二、鉴定对象
山东省电力学校2013届毕业生。
三、申报条件
经本职业(工种)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1、申请参加社会通用工种(电工、钳工)鉴定的人员须向技能鉴定所提供《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贴好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考评表》背面),另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班级。申请参加技能鉴定人员必须年满16周岁,要认真填写考评表,姓名和身份证号务必填写正确,身份证号为必填信息之一。
2、各专业培训部技能鉴定联系人负责组织本系部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
3、2013届毕业生根据所学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工种。
4、报名地点:山东省电力学校老校区图书楼303房间。
五、鉴定时间及地点:
理论考试时间: 2013年4月6日 10:00—11:30
鉴定地点:新校区(电力工程、输变电专业);
老校区(动力工程、集控、热自、电厂化学专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实训设备管理部鉴定考核处 阴芳 王颖
联系电话:877-2035
七、鉴定内容
《国家职业标准》中电工、钳工(初级)的有关规定内容。
八、鉴定费用
根据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规定,鉴定费按初级16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经鉴定站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由各专业培训部统一收取鉴定费交财务部。
附件: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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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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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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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 近期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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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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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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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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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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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业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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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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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 (工种)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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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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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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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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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 参加职业技能 个人工作简历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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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站)意见 职业技能鉴定 |
理论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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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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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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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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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审查意见 职业技能鉴定 |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经考核鉴定,达到 级技能水平。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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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劳动行政部门 |
同 意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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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存入本人档案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