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须知
● 职业技能鉴定是按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
● 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的鉴定由国家授权全国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山东电力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由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职鉴中心所属各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实施对许可范围内的电力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并接受职鉴中心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职鉴站可设立若干个职业技能鉴定基地,鉴定站负责鉴定基地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 职业技能等级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鉴定考核分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考核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证书由省鉴定中心核发。
技师增加潜在能力考核,三项均达标后,经省鉴定中心综合评审通过后核发证书。
高级技师的考核内容为知识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潜在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考核四项,四项成绩均达标并折合成总分达标后,经过省中心初审,由全国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评审通过后核发证书。
● 申请鉴定的程序为:
个人根据各等级的申报条件通过所在单位,向鉴定站、基地报名申报相应等级的鉴定。鉴定站定期发布鉴定公告,确定申报人员参加鉴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各鉴定站、基地通过单位通知申请鉴定人员有关鉴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