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供电鉴定站(2017)15号公告(2015级大专生行业工种中级工)
2017-11-07
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鉴定站〔2017〕15号
经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山东省火力发供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定于10-12月份举办变电站值班员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及等级
鉴定工种:变电站值班员(电自专业、继保2015新蒙班申报)
抄表核算收费员(供电2015新蒙班申报)
继电保护工(继电专业申报)
装表接电工(供电专业申报)
电厂水处理值班员(电厂化学专业申报)
集控值班员(集控专业申报)
锅炉运行值班员(热动专业申报)
汽轮机运行值班员(热动专业申报)
热工程控保护工(热控专业申报)
鉴定等级:中级/四级
二、鉴定对象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5级大专生(含2015新蒙班)。
三、申报条件
经本职业(工种)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个人报名
以班级为单位将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工种录入到《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情况登记表》,同时填写《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
申请参加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的人员须向技能鉴定站提供《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1份,(贴好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中间位置写清班级和姓名),身份证复印件1份(可复印在申报表背面)。申报中“各单位人资部门意见”一栏,须由申报人员所在系部填写“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申报”,并加盖公章。以上申报材料由济南校区学管处收齐汇总后,于10月16日前,统一报泰山校区管委会培训管理处王颖老师(泰山校区办公楼403房间)。
(三)其他要求
1.申请参加技能鉴定人员必须年满16周岁。
2.2015级大专生根据所学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工种。
3.9月27日前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情况登记表》电子版文档报王颖老师。
五、鉴定时间及地点:
理论考试时间:
10月27日14:00-15:30(供电15-1、化学15-1、继电2015新蒙、供电2015新蒙)
11月17日14:00-15:30(电自15-1、电自15-2、继电15-1、集控15-1)
12月15日14:00-15:30(热动15-1、热动15-2、热控15-1)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9月-12月,安排在技能鉴定实训周进行。
鉴定地点:济南校区(具体考场位置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雨(877-5055)王颖(877-5056)
七、鉴定内容
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的内容及有关规程规定。
八、鉴定费用
根据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规定,鉴定费按中级21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经鉴定站资格审查确认后,由各班级辅导员统一收齐,以班级为单位交财务部。
附件: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山东省火力发供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7年9月22日
附件:
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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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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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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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二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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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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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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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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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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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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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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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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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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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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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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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种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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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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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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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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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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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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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简历及参加技能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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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资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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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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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站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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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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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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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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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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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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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