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大专班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3-06-27

为全面落实学院2013年“两会”会议精神,持续提升学历教育水平,认真做好大专班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学生考前教育工作,各系部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院《学生考试考核管理标准》,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考试规定,严肃考试纪律,严禁作弊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按学校规定从严处理。
2.严格请假制度,凡未经培训教务部批准而不参加考试的科目,一律以零分计,且下学期不准补考。
3.做好考场整理工作,各系部学管处根据考试安排表,按照单人单桌单列的要求于7月3日(星期三)16:30前完成考场布置,每场考试前15分钟,由各系部学管处安排专人把教室门打开,考生按学号就坐。考生必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4.考试前一天,由主考教师到教务(成教)处领取试卷及草稿纸,监考教师考前15分钟到主考教师处领取试卷(学院本部在教学楼412房间,泰山校区在教学楼325房间)。
5.考试结束后,由主考教师把试卷带回教学处统一阅卷,并登记成绩。一周内将试卷封好后连同学生成绩单(经教学处长签字)一并交教务(成教)处(学院本部交吴传鹏处,泰山校区交综合楼121吴海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