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站【2014】157号公告(国网技术学院变电检修等工种[高级技师]2014.8.10-8.14)

2014-08-05

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鉴定站[2014]第157号
 

经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山东省火力发供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定8月份开展变电检修高级技师等4个工种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现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及等级
鉴定工种:变电检修高级技师、变压器检修高级技师、电气试验高级技师、继电保护高级技师。
鉴定等级:高级技师
二、鉴定对象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所属各地市及县供电公司符合申报条件并经资料审核合格者。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级技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安全文明生产,近三年内无直接责任事故;
3.从事本职业(工种)的骨干员工;
4.取得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及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前1年申报:
1.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后,获得集团公司、省公司级及以上重大科研和技术改造成果的。
2.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后,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行业技术能手称号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个人网上报名(8月7日前完成)
网上报名办法及要求请登录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a>),查阅“山东电力行业技能鉴定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注意:网上报名除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外,还应上传个人照片、身份证、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业绩成果、作品、荣誉称号等。上传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后上传,复印件扫描后上传无效。
二)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人除进行个人网上报名外,还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 高级技师工作业绩评定表》,一式1份。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中的填表说明。
2.《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申报表》一式3份。表中“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须经人资部门填写具体推荐意见并签章,推荐意见不得使用“情况属实”或“同意”等简单字样,表内的工作业绩、技术特长、贡献及成果,主要填写获得高级工资格以后的内容。
3.能反映本人技能水平和业绩情况的专业技术总结一式3份,字数不少于3000字,技术总结格式(附件3)必须统一,技术总结不能写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能反映本人技能水平论文一份。
4.本职业(工种)技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证书复印件应包含照片、等级和取证时间三项内容。
5.有关本人业绩贡献、技术水平和所获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单位、车间、班组等集体荣誉不得作为个人荣誉申报。
6.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清姓名、单位。“金蓝领”技师申报高级技师者需多交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
以上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申报材料中,除技术总结、《申报表》单独装订外,其他材料装订成一册,并编制目录。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单位人资部门审核、签章。所有申报材料集中装入文件袋,并按照材料顺序编制材料目录。
(三)准考证打印
8月10日,申报人登录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鉴定费用
根据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规定,鉴定费技师按500元/人、综合评审费400元/人的标准收取,另收取材料费300元/人。报到时统一缴到国网技术学院财务部(新校区办公楼一楼)。
六、鉴定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8月10日
鉴定时间:2014年8月11日-8月14日
鉴定地点:国网技术学院(泰山校区,泰安市泰山区明堂路9号)
联系人: 王洪雨(0538-8025467 877-5467)
           芳   王 颖(0538-8025065 877-5065)
山东省火力发供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